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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不担当作为也是一种“变相”腐败

来源:求是网 作者:李祥盛 日期:2018-06-01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担当作为再一次被提上广大干部管、培、选、育、带工作议程,必须清晰认识到不担当作为也是一种“变相”腐败行为的重要性,及时将其扭转并铲除。

  强化提高政治站位,向不担当作为的干部亮剑。干部干部,干字为先,怕为甚至不为,是腐败新“症状”。“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一旦不为、慢为、乱为等现象风靡,影响的将是一个干部整体,面临的将是慢政、怠政、懒政等一系列腐败问题,导致的则极有可能是毁灭性的结果。各级干部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始终坚持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针对干部怕做事、不干事现象,要将其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四风”问题后的新表现,各级党组织要敢于向这种新型腐败“亮剑”,坚持有为才能有位的原则,对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为官不正现象要采取严惩的态度,决不姑息将一切腐败滋生的土壤铲除,持续推进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施压,极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建立健全容错机制,给敢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摸着石头过河”不可避免有时会“摔跟头”,只要性质积极、动机正向,不违背人民意愿,符合党和国家政策要求,不触碰法律纪律红线,扶一把让其站起来,既可以避免不在同一个地方摔倒,也有了再一次走下去、走更远的勇气和决心。习近平总书记形象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比喻为“摸着石头过河”,也就是说这条路是我们自己摸索出的,不是所谓的“前人之鉴,后人之师”的道路,这就需要有一套健全的容错纠错机制作为干部勇于探索创新的后盾,激发干部不怕啃“硬骨头”“涉险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要做到“三个区分开”,避免部分居心叵测的干部混淆视听“钻空子”,将容错纠错机制作为他们慢为乱为腐败的“保护伞”,搞纪律“松绑”。新时代不可避免面临各种新挑战、新风险,这些都是应历史发展客观规律所无法避免的,唯有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寻求解决的措施和办法。《意见》的出台也极大证明了党中央在新时代欲将大干一场,开创辉煌业绩的决心,《意见》就是为思想先进、敢闯敢拼、善作善为的干部撑腰的包容性政策。

  树立鲜明用人导向,为善担当作为的干部搭台。既要让无为者让位,也要为有为者谋位,这就是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选人用人的基本准则。选人用人导向是干部行为的风向标、指南针,一旦导向歪曲,干部作风也会随之摇摆,整个政治生态也会受到破坏。要营造一个良好的政治环境,坚持该免职的免职、该调整的调整、该降职的降职的干部任免原则,使能上能下成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常态机制是关键。这就要求选拔干部必须坚持突出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五个过硬”,这是选人用人的基本标准,也是作为一名干部应该保有的基本修为。要持续完善选人用人标准,坚持为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搭建舞台,确保“英雄有用武之地”。当前是国家发展关键之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承诺兑现时限即将到期,各个环节发展必须紧扣在一起,尤其是在脱贫攻坚战场上,要坚持在战场上用人和选人的原则,让敢为、能为、善为的干部有施展才能的舞台,也让取得突出业绩、作风素质过硬的干部有更大发展空间的盼头。

  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新是进步,是创新,是本领,更是一种责任。各级党员干部要用新担当新作为谱写新时代华丽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