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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的前行动力

来源:求是网 作者:缪金华 日期:2014-11-05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宛若硕大无朋、绚丽多彩的光芒,照亮了未来中国的前程和全体民众对法治国家、文明国家的美好憧憬。180多项依法治国重大举措为全面深化改革、攻坚克难、实现民族的伟大复兴,注入了巨大的前行动力和坚实的保障,法治中国清晰可见。

    依法治国,是党的庄严选择和执着追求。从《共同纲领》到民主法制的艰辛探索,从“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提出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国的法治面貌在发生巨大变化。法治信仰、法治精神已经贯穿于党治国理政的全部活动中。依法治国,已经成为党治国理政的新常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标志着党的执政能力、执政水平提升到了一个崭新的高度,彰显出党引领中国走向未来的信心和力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党引领中国向着实现民族复兴伟大目标的一次历史性、里程碑式的大跨越、新长征。

    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两个“三位一体”,正在被广大民众越来越广泛地认识、熟知、接受,其创新方式和贯彻实施的速度举世瞩目、影响深远。“五个”强有力的体系正在深化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决策、依法限权、依法制权、依法问责,已成必然;政府权力清单一目了然,权力边界越来越清晰;公权力泛滥、权利冲动将被有效遏制;领导干部从政“底线”和“红线”已经划定,权力之笼越织越密;政府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已成新常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事关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会《决定》直面法治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回应社会对于司法公正的高度关切,为实现司法公正提供了基本遵循。在一系列刚性、规范的制度和措施当中,人们“读到了自己的法治期待”、看到了法治的生命力和宏景,人们会越来越深刻地体验到每一个司法案件的公平正义。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的运行将更严格、更开放、更透明、更阳光,司法活动受到更有效的监督、问责和有效管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人权司法保障、群众参与司法等重大改革走向深入。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化解纠纷、利益表达等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司法改革,正在赢得社会和广大民众的信任。

    法律,治国之重器;良法,善治之前提。法因时而立,法因时而进。四中全会对立法工作进行了全方位部署,其内容之多、涵盖之广、力度之大前所未有。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以民为本、立法为民,创新公众参与立法方式,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体现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全会《决定》为法律的有效实施、严格遵守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立法真正实现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体现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立法伴随着时代的脚步,正在发挥引领和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一系列立法体制机制的推出和重大法律改革,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产生深远影响。

    “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法治的根基,在于民众发自内心的拥护;法治的力量,源于民众的真诚信仰。广大民众对法治中国的建设予以前所未有的关注、期待,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积极拥护。法治已经与全体人民团结奋斗、向往和谐幸福、坚守公平正义的现实追求紧紧地拥抱在一起。法治,正在成为民众的信仰、国家的信仰。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日趋增强,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日渐浓厚。社会主义法治,已经成为全民遵守的价值准则和永续社会文明进步、创新发展、和谐发展的动力……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实现社会有序、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基础保障。法治信仰、法治精神、法治文化、法治意识等不断融入人心、化为行动、持续发力,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生根,在社会运行中生效。全体人民正在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将用法治凝聚起的力量托举起国家和民族的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只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才能凝聚共识、建立诚信、维护权利、推动公平正义。社会主义法治就像阳光和空气一样,在我们的生活中无所不在、无时不有。

    法治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集体记忆的体现,是社会文明的载体。法治中国建设之路还很长、还有很多关隘要闯,制约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各类因素不仅依然存在而且还有很多,甚至是艰难险阻。尽管如此,法治中国已经启航,法治中国不会改变航向!依法治国,四中全会明确给出了方向、道路、抓手、原则、力量,一系列法律改革和法治实施,让中国的法律体系更有秩序、更加公正。四中全会描绘出的依法治国宏伟蓝图,令人向往、催人奋进。依法治国,是响彻世界的“中国好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