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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于政府“必须体现人民意志”

来源:求是理论网 作者:缪金华 日期:2014-02-12

   

    春节过后上班第一天,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就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关于2013年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汇报。李克强强调,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政府的各项工作和决策必须体现人民意志。

  “政府的各项工作和决策必须体现人民意志”,是振聋发瞶的履职承诺,充分体现了新一届政府旗帜鲜明的执政态度。人民意志“必须体现”,斩钉截铁,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彰显新一届政府的政治魄力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和政府应有的价值追求,而“各项工作和决策必须体现人民意志”,则是党和政府必须践行的神圣职责!其,在全方位深化改革的今天显得尤为重要。

  体现人民意志,就要忠诚于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要自觉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要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制化,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习近平指出,“宪法同党和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和创造的辉煌成就紧密相连,同党和人民开辟的前进道路和积累的宝贵经验紧密相连。”只有忠诚于宪法,才能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才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才能顺利发展。

  体现人民意志,就要忠实于人民。人民,绝不只是一个政治标签;人民,从来都不是一个空洞的概念。人民,是执政根基、党的力量源泉。相信人民、依靠人民、与人民心心相印、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为人民利益不懈努力,人民利益至高无上。习近平当选总书记后的首次公开讲话,鲜明宣示了执政为民的坚定决心:“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政府的全部工作都是为了人民,要向人民负责,要时刻忠实于人民。习近平曾意味深长的说,要牢记人民政府前有“人民”两字。

  体现人民意志,就要接受监督批评。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政府要自觉的、主动地、广泛的听取和吸纳人民的意见。习近平指出,“对中国共产党而言,要容得下尖锐批评”。改革越是向前推进,就越需要凝聚最广泛的力量。因此,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接受监督和批评,是制定和实施正确决策的重要环节,是体现人民意志的重要保证。接受监督、容得下尖锐批评,既是了解民情、汲取民智的重要方式和任务,又是政府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过程。体现人民意志,就要有效保障人民对政府决策、权力运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人民的监督和批评及时发力、及时给力。没有人民监督和不接受人民批评的政府,既无法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更谈不上体现人民意志。接受监督和批评,敢于正视不足,及时改正错误,不仅为有关政策措施的制定完善提供科学依据,推动解决改革发展重点难点问题,更夯实了民意基础和阳光政府的建设。

  在“我们所肩负任务的艰巨性和繁重性世所罕见、所面临矛盾和问题的复杂性世所罕见、所面对的困难和风险也世所罕见”的当下,李克强总理强调,“政府的各项工作和决策必须体现人民意志”,充分体现了“人民政府为人民”的深刻内涵,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凸显新一届政府更加成熟、坚定,奋发有为。治国有常,利民为本,民之所望,施政所向。一切属于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归功于人民。为人民服务,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政府各项工作和决策必须体现人民意志”,是这个春天最响亮、最给力、最让亿万人民信心满满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