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集团董事长郑福双对党员加薪的建议,党委经与企业协商决定对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予以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制定如下:
一、连续两年被集团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的从第二年批准日起,月加薪200元。
二、受到海淀园工委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奖励500元。
三、受到海淀区委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奖励1000元。
四、受到北京市委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奖励2000元。
五、受到党中央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奖励3000元。
奖励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中共新奥特集团委员会
201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