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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主人翁精神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新奥特党建网 作者: 日期:2017-12-13

集团各单位:

    2016年3月1日, 集团党委和工会联合会按照信心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开展‘主人翁精神奖’评选活动的通知”(信发【2015】010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了第一届“主人翁精神奖”评选活动。其中,14名员工荣获第一届“新奥特主人翁精神奖”个人奖,8个单位荣获第一届“新奥特主人翁精神奖”集体奖。“主人翁精神奖”评选活动,在企业引发积极反响,赢得了广大员工的的支持,激发了员工与企业休戚与共、同呼吸共成长的奋进精神,员工的主人翁精神得到弘扬,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形成氛围。

    按照“主人翁精神奖”(个人/集体)评选工作暂行办法规定, 集团党委和工会联合会将开展第二届“主人翁精神奖”评选活动,现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主人翁精神,是工匠精神的基础、劳模精神的根本、创新劳动精神的保障。第二届“主人翁精神奖”评选活动,以“主人翁精神美”为主题,紧密结合企业深入推进改革大局,广泛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主人翁精神,唱响主人翁最光荣、主人翁最崇高、主人翁最伟大、主人翁最美丽主旋律,大力讴歌主人翁先进典型,进一步凝聚企业员工团结奋进的强大正能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改革开放40周年和企业成立28周年。

    二、活动内容

    1、大力宣传弘扬主人翁精神、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一是集中做好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主人翁精神奖”表彰大会的宣传工作,号召广大员工以先进人物为榜样,爱岗敬业、勤奋工作、锐意进取、勇于创造,为促进和推动企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二是扎实选树先进典型,讴歌主人翁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在企业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浓厚氛围,让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热起来、响起来。

    2、组织策划先进典型事迹宣传报告活动,充分展现企业员工爱岗敬业、诚实劳动、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通过开展座谈会、报告会、网站、微信、图片、视频展播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近距离接触、感受主人翁精神先进典型,打造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宣传格局。积极打造新奥特群星效应,推进高素质员工队伍建设。

    3、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员工文体活动。开展“主人翁精神美”主题演讲比赛、读书征文、书画摄影、体育比赛等寓教于乐、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丰富员工精神文化生活,展示新奥特新时期员工队伍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在企业掀起学先进典型、比创新贡献的热潮。

    三、活动要求

    1、精心组织,认真选树“主人翁精神奖”先进个人和单位。在开展评选活动过程中,各单位要为选树和培养先进人物和典型单位(部门/岗位)创造便利条件,做到优中选优,让更优秀的人才涌现出来。让那些脚踏实地、把个人梦与企业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员工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2、严格按照“主人翁精神奖”(个人/集体)评选工作暂行办法进行评选,突出典型事例和创新成果。把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卓越的劳动创造、忘我的拼搏奉献,“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先进人物和典型单位选树出来,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人才”的企业氛围。

    3、评选工作从即日起开始。第一阶段(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各单位(部门)广泛发动和组织评选工作,采取群众选举和自荐相结合的办法,评选出第二届“主人翁精神奖”候选名单并进行公示,向工会联合会推荐和申报候选名单;第二阶段(2018年3月15日前),集团党委、工会联合会、信心控股有限公司对各单位推荐和申报的候选人(单位)进行审查并公布评选结果;第三阶段(2018年3月15日至4月30日),对评选出的第二届“主人翁精神奖”获得者进行宣传推广,召开表彰大会。

    4、评选工作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坚持持续推动。第二届“主人翁精神奖”推荐和申报材料,请在2018年2月底前上报工会联合会。联系人:姚朝晖,邮    箱:yzh_11@163.com。

    5、附:《“主人翁精神奖”(个人/集体)评选工作暂行办法》

 

 

新奥特集团党委

信心控股有限公司工会联合会

2017年12月10日

“主人翁精神奖”(个人/集体)评选工作暂行办法

    一、宗旨

    为激励员工爱岗敬业、努力创造劳动绩效,共同推动实现企业发展目标和企业文化建设,特制定《“主人翁精神奖”(个人/集体)评选工作暂行办法》。

    二、“主人翁精神奖”(个人)评选条件

    1、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及行为规范;

    2、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

    3、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出色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绩效突出(贡献显著);

    4、在优化经济指标、科技创新、提高生产效率、改善劳动条件、节能降耗等方面成绩显著;

    5、坚持原则,忠于职守,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建立和谐团队关系;

    6、劳动态度端正,积极向企业献计献策(提出技术改造,安全生产,工艺改进先等合理化建议);

    7、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或为企业发展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三、“主人翁精神奖”(集体)评选条件

     1、所完成的各项工作指标处于本企业领先水平,具有示范、引领、带动、激励作用;

     2、坚持创新发展,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技术水平和工作创新成果达到本企业或同行业先进水平;

     3、坚持服务创新,提升服务技能,服务诚信度和社会满意度高及服务水平达到本企业或同行业先进水平;

     4、坚持科学管理和管理创新,管理水平处于本企业或同行业领先水平;

     5、坚持节能降耗和经营创新,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著,达到本企业或同行业先进水平;

     6、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员工团结协作,和谐共进,具有一流素质;

     7、全员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经济技术创新工程、素质工程和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活动处于本企业和同行业领先水平。

四、评选办法及名额

    1、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推荐评选审批程序,接受群众监督;

    2、依据“主人翁精神奖”评比标准,由各单位推荐和上报典型事迹材料、签署单位意见并撰写500字推荐点评;

    3、各单位评选推荐出的“主人翁精神奖”(个人/集体)入选名单必须在本单位进行为期一周以上时间的公示;

    4、集团党委、集团工会联合会与企业领导等共同组成评审小组对入选的个人/集体进行审查确定,同时上报集团备案;

    5、“主人翁精神奖”(个人/集体)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每届评选表彰在年度“五一”劳动节以前进行;

     6、奖励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获奖的个人和集体颁发证书、奖状,对个人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

     7、奖励标准:个人奖励1000元,集体奖励3000元;

     8、“主人翁精神奖”(个人)名额为:职工50人以下的企业评选1名, 50—500人的企业评选2名,500人以上的企业评选5名(最多不超过5名)。“主人翁精神奖”(集体)名额5个,评审小组依据评选条件对所有申报单位(部门)进行评审排序确定,如“主人翁精神奖”(集体)没有产生,可空缺。

新奥特集团党委

信心控股有限公司工会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