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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正气 祛除歪风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作者:韩晓冰 日期:2017-10-20

自古正邪不两立。匡扶正义,铲除邪恶,是民心所盼。正气不彰、邪气不祛,就会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动摇党的执政地位。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立正心、修正身、扬正气,祛除私心邪念,打击歪风邪气。
    坚持立正心、祛邪念。明朝著名的思想家王阳明曾发出“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的感慨。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党员干部唯有正心,才能“不严而自厉、不劝而自勉”。要破除贪婪、散漫、畏难等“心中贼”,端正思想、摆正心态、摆正位置,始终保持头脑清醒、恪守原则、洁身自好,坚守精神家园,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坚持修正身、祛邪行。慎独,才能修正身。《礼记·中庸》曰:“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林则徐以“慎独”自勉,曾国藩家书中把“慎独”放在首位,刘少奇在《论共产党员修养》也指出,一个共产党员在无人监督,有可能做坏事的时候,要能够慎独,不做任何坏事。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修正身,持之以恒地在细微之处严格要求自己,不做温水里的青蛙,时刻保持警惕,做到慎小事,拘小节,防微杜渐,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的两道防线,不能表面上“清正廉洁”,背地里“贪赃枉法”,要提高党性修养,做到表里如一、言行一致。
    坚持扬正气、祛邪气。《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提出要“发扬正气,打击歪风”。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阶段性成果,党员干部要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带头革除积习陋规、祛邪扬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地纠正“四风”,彰显共产党人的忠诚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