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独秀辩诉中的这段开篇词,字里行间并不象是受审者的答辩,而是如同一位伸张正义的老共产党员发表的政治宣言。陈独秀在失去人身自由的情况下,竟然把国民党法庭当成宣传革命真理的特殊讲坛,利用国民党的审判台宣讲共产党所信仰的共产主义学说,剖白自己一颗爱国救国的赤诚之心。坦坦荡荡,无私无畏,正如他在监狱为国画大师刘海粟写的对联一样:“行无愧怍心常坦,身处艰难气若虹。”
1937年8月淞沪抗战爆发后,日军开始轰炸南京,老虎桥监狱未能幸免。在此种局面下,陈独秀于8月23日被释放。此时,具有深厚民族情感和炽热爱国心的陈独秀,虽然已经无处安身,但他所追求的仍是团结抗战一致对外的崇高思想,主动到八路军驻南京办事处与叶剑英、博古等交谈抗战事宜,他明确表示赞成共产党的抗日主张及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鉴于陈独秀的向往和追求,叶剑英还亲自去武昌看过一次陈独秀。为了促使问题的解决,特嘱罗汉去延安与中央主要领导人直接协商,可惜因山路被洪水冲毁而受阻于西安。当延安方面收到这个消息以后,毛泽东和张闻天等紧急协商,认为中国托派不能与苏联托派相提并论,于是他们以中央名义向陈独秀提出合作抗日的三项条件。(一)公开放弃并坚决反对托派全部理论与行动,并公开声明同托派组织脱离关系,并承认自己过去加入托派之错误;(二)公开表示拥护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三)在实际行动中表示拥护的诚意。
陈独秀主张与党合作的根本动因就是为了抗战救国。诚如博古所说:陈独秀的抗战主张“与中共中央所决定的路线,并无不合。”周恩来也认为陈独秀等人“是主张抗日的”,是“赞成民族统一战线政策的。”[16]所以毛泽东提出的第二、三项条件,陈独秀是可以接受的,他的实际行动已经证明他接受了这两项条件。可是,陈独秀对第一项条件是不能接受的。在陈独秀看来,当时所谓的托派理论还无法证明是对是错,再说这个问题与合作抗日救国也没有必然的联系。
问题的关键就在这里。此时此刻的中国共产党正在主动争取与几乎把共产党斩尽杀绝的国民党建立统一战线,可是陈独秀与中共中央之间仅仅是政见分歧,那么他此时此刻主张与自己亲手创建的中国共产党合作抗日却要有三个前提条件,这让陈独秀感到中共中央关于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主张缺乏起码的诚意。
就在这时,王明、康生等人于1937年11月从莫斯科返回延安,并带来一股强劲的反托风暴。他说:“我们和甚么人都可以合作抗日,只有托派是例外”;“在中国,我们可以与蒋介石及其属下的反共特务等人合作,但不能与陈独秀合作”,甚至还污蔑陈独秀等托派是汉奸、间谍。当这种污蔑受到指责时,王明却无耻地说:“陈独秀即使不是间谍,也应该说成是日本间谍。”[17]到此为止,延安的大门不仅没有向陈独秀敞开,反而将他拒于千里之外,陈独秀与党合作抗日的愿望就这样落空了。
陈独秀的晚年是在缺米断炊、食不饱腹的日子里度过的。虽然风烛残年,却继续进行有关抗战大计的深度思考。他对中国共产党关于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主张,对于全国军民总动员的号召,对于开展持久抗战的基本战略,都是拥护和赞成的,他提出许多抗战救国的主张,是与中共中央的决策相一致或相接近的。虽然陈独秀与党合作抗日的主张没有实现,但是让我们看到了陈独秀爱国思想的赤诚,他在国家危难之秋以超人的勇气试图跨越自己与中共中央之间政见分歧的鸿沟,这本身就足以证明陈独秀爱国主义思想的纯洁与神圣。
三、为抗日救国,由反对国民党转向拥护国民党领导抗战
日本发动九一八事变之时,国共两党正在南方进行“围剿”与“反围剿”的激战。因此,国民党政府为了争取在“剿共”战争中居于主动地位,对日本的侵略采取了不抵抗主义政策。
为了挽救国家的危亡,迅速掀起抗日斗争的高潮,陈独秀不顾国民党高额悬赏缉拿自己的严重后果,连续发表抨击国民党的战斗檄文,无情地揭露国民党政府的基本政策。他指出:国民党政府的基本政策“可归纳为下列几点:(一)对于日本任何压迫,都力持镇静态度,逆来顺受,始终采取不抵抗主义,避免与日军冲突,而且还要切实保护日侨,以维中日邦交;(二)一切人民须一心一德的维护,国民党政府的‘革命外交政策’,听它统一之指挥,严守它力持镇静的纪律与秩序,勿感情用事,勿为越轨行动,静候国民党政府正当解决,否则以反动分子乘机煽动治罪;(三)国民党政府的正当解决是:静候国际联盟公平处决和发起凯洛非战公约的美国出来干涉。”[18]更有甚者,国民党当局以“巨款向美国大购飞机、炸弹及枪炮,运往江西、湖南,去残杀农民和兵士!”[19]对于这种祸国殃民的国民党政府,“非推翻它便不能反日不能救国”。为此,陈独秀认为反日运动与反国民党运动具有必然的“连环性”,“由反日运动走到反国民党,这本是运动发展之极自然的逻辑。”[20]这是陈独秀在九一八事变发生后,对国民党奉行不抵抗主义政策的有力批判。很显然,陈独秀批判国民党政府的症结,关键的是因为国民党政府继续打内战而不组织全国军民进行抗战。
1937年全民族抗战开始以后,陈独秀的抗战主张开始发生变化,他的爱国主义思想排斥了一切国内党内的新仇旧恨,而且把国仇家恨分解开,只报国仇,不计家恨。当他被释放走出牢狱之时,胡适等人劝他参加国防参议会,他不同意。他说:“蒋介石杀了我许多同志,还杀了我两个儿子,我和他不共戴天,现在大敌当前,国共二次合作,既然是国家需要他合作抗日,我不反对他就是了。”[21]
陈独秀与蒋介石不共戴天,这是不难理解的。因为从1927年开始,国民党全力以赴镇压中国共产党,与陈独秀志同道合并且情同手足的“许多同志”都惨死在蒋介石的屠刀之下。另外,蒋介石还杀害了陈独秀的两个儿子(陈延年和陈乔年)。人世间最难以接受的痛苦是白发人送黑发人,陈独秀也是常人,应该说这种杀子之仇是无法化解的。可是,陈独秀为了救国,做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选择。现在陈独秀表示为报国仇可以放弃家恨,不再主张反对已经抗战的国民党蒋介石,这一点是非常难能可贵的。与此同时,陈独秀还主张民族利益要高于党派利益,不再主张推翻国民党政府,而是主张拥护国民党政府领导抗战,这更是难能可贵的思想境界。
能否解决好各党派之间的关系,是能否真正实现合作抗战的关键问题。为了真正实现全民族抗战,陈独秀说:“国民党承认共产党及其他在野的党派,都公开的合法存在,要求他们合力抗日,而不取招降的态度;并且不妨碍在野党对政府党政治的批评。”“共产党及其他党派,都以在野党的资格绝对拥护抗日战争;一致承认国民党一党政权及其对于抗日战争之军事最高统率权这一事实,不要把开放党权和开放政权混作一谈。”[22]这种主张,不仅符合各党各派合作抗战的需要,而且也符合中国共产党倡导的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基本思想。
不过,陈独秀与国民党或者与共产党合作抗日都是有原则的,任何一方做出不利于抗战的事情都是不能容许的。所以,他在主张合作抗战的同时,并不放弃对国民党或共产党的批评,因为这是合作抗战和抗日救国的需要。
当时,国民党为了争取战后的主动权,竟然提出要把思想信仰之统一作为合作抗战的条件。陈独秀对此提出极其尖锐的批评,他说:“这是一种有害的幻想!”“是一个荒唐无稽的幻想。”“现在的中国,无论政府党或在野党,都更不应该利用抗战的机会,效法这种人为的外表形式来消灭异己!”“无论各党各派在思想信仰上如何不同,而对于抗日救亡的行动,必须一致。”“如果定要拿思想信仰之统一为各党派合作抗日的条件,那只有先从事内战,肃清了异己,然后才来抗日;这对于党派的问题,只是分散而不是团结,对于抗日救亡的力量,不是增加而是削弱,都在客观上帮助了敌人!”[23]
为了民族利益深明大义,最大限度地争取一切可以争取的力量,实现中华民族的独立和完整。陈独秀说:“除了少数汉奸外,凡是中国人,无论国内国外,都应该尽他所能尽的力量,援助这一战争。国民对战争愈尽力,胜利愈有希望,即使不能胜利,甚至因战败而亡了国,全世界也不至把我们看成永远亡国而不能复兴的民族。”[24]
遗憾的是,陈独秀没有等到抗日战争胜利的那一天,在1942年5月27日静静地走了。但是就在去世的前夕,陈独秀仍拖着瘦弱的病体研究抗战救国的发展前景,并预示战后的世界格局。
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奠定陈独秀为拯救中华奋斗终身的思想基石是爱国主义;陈独秀连遭打击、诬陷、迫害甚至身陷囹圄而革命意志越发坚强的精神支柱是爱国主义;陈独秀能够摒弃前嫌,甚至淡化党派之争和杀子之仇以维系他与国共两党合作抗日共赴国难的纽带是爱国主义;陈独秀能够无怨无悔地献身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历史伟业的强大动力是爱国主义。因此,九一八事变发生以后,面对着亡国灭种的危险,陈独秀爱国主义思想能够再度升华,是历史的必然。□
参考文献:
[1][2][3][4][5][6][7][11][12][14][18][19][20][22][23][24] 任建树等编:《陈独秀著作选》第一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2页,13-16页,17页,27-29页,113、116页,129、135页,308页,309页,315-318页,217页,208页,265页,444-445页,472页,500页。
[8][9][10][16][17] 唐宝林、林茂生编:《陈独秀年谱》,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415页,419页,418页,419页,485页,491页。
[13] 王光远:《陈独秀年谱》,重庆出版社,1987年,第328页。
[15] 安庆市陈独秀学术研究会编:《陈独秀诗存》,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187页。
[21] 包惠僧:《我所知道的陈独秀》,转引自陈木辛编《陈独秀印象》,学林出版社,1997年,第102页。
(作者单位:大庆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