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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党委开展“规范党员网上行为”活动

来源:新奥特党建网 作者:缪金华 日期:2015-06-30

    6月26日,集团党委发出“关于规范党员网上行为的通知 ”,同时,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承诺签字活动。 在网络信息和数字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的时代,相关新媒体不断裂变衍生,博客、论坛、微博、QQ、微信、移动终端等。面对由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营造支撑的自发声平台和舆论互动平台势如破竹。学习和善用新媒体、规范网上行为,是加强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强化党员意识形态教育的必然要求。为此,集团党委要求全体党员应该自觉遵守“七条底线”,即: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社会公共秩序、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
    为此,集团党委要求全体党员自觉地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网上正能量,自觉规范网上行为,做到:
    一、不制作、发布、复制、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文字、图片、视频):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3、诋毁国家、政府、党的言论,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5、煽动地域歧视、地域仇恨的;6、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迷信的;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8、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10、对他人进行暴力恐吓、威胁,实施人肉搜索的;11、散布污言秽语,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12、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13、贬低、丑化、否定祖国传统文化的;14、丑化、影射、诽谤、侮辱我国历史著名人物的;15、篡改(戏说)国史、党史、军史的;16、伪科学、反科学的;17、发泄个人私愤的;18、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传播的其他信息。
    二、依法上网、文明上网、理性上网,恪守网络道德。积极发挥党员的政治引领作用,将正能量的声音转化为网友乐于接受的语言方式、表达方式、说理方式,提高网络交流互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推动实现网络空间的健康、清朗。1、传播交流党的执政理念和党的大政方针;2、开展有助于推进“四个”全面的讨论交流;3、发挥党员的先进性,积极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4、完整、规范的使用汉语言文字,弘扬传承民族先进文化;5、不擅自复制和使用网络上未公开和未授权的文件;6、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抵制腐朽思想的侵害;7、自觉引领网络舆论正能量,传播健康、和谐、向上话题;8、文明交流,理性交流,知性交流,健康交流;9、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正确推荐、传播网络文稿;10、知法守法,依法表达个人利益诉求;11、维护社会和企业的安定团结,畅通和谐交流渠道;12、学会在网上“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有针对性地及时回应网友关切,消除认识误区,凝聚社会共识;13、旗帜鲜明、积极主动地弘扬网上主旋律,不做“沉默的大多数”,传播党员正能量;14、积极争取网上舆论引导的主导权和话语权,传播党员好声音;15、加强网上民意互动、沟通,密切党群关系,提升党的群众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集团党委要求全体党员,对网络行为要有责、有戒、有担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净化,让新媒体更好地服务于党和政府工作、服务企业发展。全体党员在日常生活中自觉遵守网上行为规范,做国家网络主权的坚定捍卫者,网络秩序的坚定维护者,网络文明的坚定践行者,共同传播正能量、讲好“中国故事”。(文/缪金华  摄影/苏若琛